商家可以拒绝接待消费者吗?
商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拒绝接待消费者的。因为消费者享有消费权利,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或者特征而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如果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如果商家有合理的理由,比如消费者损坏商品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商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但这种情况下,商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合理处理,不能简单地拒绝接待消费者。
三亚某酒店拒绝接待中国人你怎么看?还有哪些旅游乱象?
我在海南住好几年了,从没有听见不让国人住酒店这样的事。前几年有饭店坑人的事,但都是大陆人在海南承包饭店所造成的,并不是海南本地人。真正的海南人,大部分都淳朴善良,前几年卖东西一口价,都不会言价。近几年内地人在海南买房,住户越来越多,乱七八糟的事也多了
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都还没了解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不过据新闻报道过说:5月8日李先生一行几人到位于三亚市某条路的某饭店用餐,谁知刚走到门口,竟被迎宾小姐拦住并告知:该饭店不招待中国客人。李先生一行感到莫名其妙,觉得这个问题很荒谬,随后就将该饭店投诉到三亚市工商局。
11日上午,该饭店的经理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饭店开业将近半年,主要接待韩国团队客人,不接待散客。他说,不接待中国人的原因主要是该饭店经营韩国料理,口味不适合中国客人,没有歧视中国人的意思。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中国人也没必要吃什么韩国料理,这个韩国料理到底有什么好吃的,居然来到了三亚,三亚是东方的夏威夷,有那么多的海鲜大餐,都比吃韩国料理好很多吧。
近年来中国的确比较多旅游现象比较乱,比如:零负团费”据重庆晨报2月24日报道,旅游业内人士以三亚为例,详细揭露了零负团费的本质。据介绍,在重庆,正常的三亚团价格2500元左右,包括1200元的机票,三亚当地地接团费600元,这两项加起来总共是1800元/人,这是旅行团里每个人的成本。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几百元,就是正常的出团团费,即2500元左右。而零负团则比这个价格低很多,1800元/人的成本价,如果还要再减,只能降低地接团这边的费用,因为机票是没法再降的。旅游社以低于1800元/人的成本价出团,则这个即为零负团,低于成本价的部分为零负团费。为了有得赚,各地接社会带着游客住偏僻宾馆、游冒牌景点、吃难吃的餐馆、去昂贵却品质低劣的商店,这些供应商都是与地接社有合作关系,他们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
还有强迫购物啊,一些旅游团强制性的要挟游客买一些没有必要买而且贵的东西。
景区门票,三年必涨,,现在很多的5A景区门票都已经超过百元,甚至几百元。
还有啊,那些在景区里面不要随便合影。去到一些景区你可能会看到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在景区里晃悠,好奇是么?突然有一种想与他合影的冲动?这个时候你就得注意了,在没有问清楚是否收费前千万别直接合影。中国还没有那么多的行为艺术家。
所以说作为旅游景点,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才是最重要的,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具体情况不知道,如果属实,那老板的脑子一定是进水了。首先国人的消费能力全世界有目共睹,老板难道不知道?其次毕竟是在中国,是国人多还是洋人多?老板是做慈善的吗?不想赚钱吗?
看到这个题目,是有点气愤,甚至又有点冲动。但后来一想,这可能是虚假新闻,或是不明真想所致。不要说在我们国家的大地上,就是世界任何城市的饭店,都不会拒绝中国人就餐。因为中国人中的好多人,有的是钱,老板求之不得,怎会拒之门外呢?这一定是别有用心的人所为。
三亚,也去过几次,总的感觉还是挺好的。只是有的导游总会带你去指定的商场购物,你不喜欢就不买,只是看看就是了,也没有遇到强迫性质的导游。但是,一般的酒店、饭店吃的却很一般,自己还要带些榨菜和辣椒酱什么的。还有就是诱惑性的小卡片好多,你是女的就没有啥事,你是男的,晚上去看女孩跳舞,看完后被强迫做一些事情,你就会被敲诈。晚上睡觉时,总有女孩子敲门,你不要开门就是了。
至于这则新闻上说,不接待中国人,总感觉不是那回事。
怎样委婉拒绝不欢迎的客人,有一个朋友到我家来玩,我并不欢迎他,但是碍于面子不肯让他离开,请问我该?
教你一个小妙招:有人按门铃时不要急着去开门,先换一件外出时的衣服再去开门,如果是欢迎的客人,那就跟他说自己刚从外面回来;如果是不欢迎的客人,就跟他说自己有急事要外出,让他改天再来。(这个方法很灵的,你可以试一下)
不想接待的客人怎么处理?
首先应该分析一下问题的起因,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局面出现的呢?是客人的原因还是你们服务的原因导致的问题致使你不想接待他呢?
我们把主要的问题梳理出来,看看是什么原因,有没有补救的方法或找一个适当的机会能否跟客人谈谈。
可以拒绝接待顾客吗?
商家能不能不接待客人
商家有权利不接待客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是有权不卖给顾客的,交易是自愿平等的,经营过程中不能存在强买或者强卖的行为。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