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手术率90%,上门取货_123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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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5-06-20 全国物流 4 次浏览 0个评论

过度医疗手术率90%,上门取货_123随叫随到

有谁自己或亲人在医院经历过过度医疗的事情?

多年以前,我在医院碰见过一个朋友,他那时才四十多岁,是第二 次住院了。第一次,医生说他血管堵了,给他的心脏放了三个支架,这一次,还要再放三个,五万一个,他得花三十万,好在他家的经济条件还不错。是不是过度治疗?天知,地知,良心知,医生知。你不知,我不知,患者更不知!

说一个真实的病例,我的父亲食道癌,为了盼望奇迹出现,我们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去了一个省立医院肿瘤科,那专家给弄的所谓化疗方案,后来拿给我一个搞肿瘤的同学看,真的无语了,有些人毫无医德,不用指南推荐的物美价廉的药物,而是选择贵的、提成高的、增加收入的药物,丝毫不考虑病人的个体差异,几乎千篇一律的用,建议肿瘤后期千万不要手术不要化疗,那样死的更快,可以尝试一下中药,剩下的听天由命吧,关键是预防和每年体检早期发现,早期也可以手术

过度医疗的根源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利益,一个是对医务人员的保护。

利益方面,单就我们医院来说,经过几次检查和药品价格的调整,降低了检查的价格以及药品的加成,所以,在医院层面,开很多无用的检查或者一堆药物非但没有利还要往里面搭钱(药房和检查项目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所以经过几轮的医疗改革,为了取得更多经济效益的过度医疗在逐渐被遏制。

所以目前的过度医疗更多是出于对医务人员的保护方面。由于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在医患纠纷的司法程序上需要医方给予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错误,导致医方不得不尽可能获取用于诊断疾病的客观证据,所以,造成了诊断一个疾病需要大量检查结果的支持,出现过度医疗的现象

读幼儿园的小孩发烧去医院,医生给开单,检查、抽血、化验然后告诉你说需要住院治疗,这些都是我们最常见的流程吧?

然后我们说是某某人介绍来的,结果,医生给开了一点药,说一日三次,三天不好再来,结果,吃了药第二天就好了,你们说说,这是什么情况呢? 有哪个医院不是这么操作的?

有一年因电脑订看久了出现闪光现象,于是住院检查。查血,脑电图,脑CT,血管造影做了一溜够,结果什么事没有,最后让上别的医院再检查检查。

其实都是高血压惹的祸。只是当时没发现。日后进行高血压治疗控制,再无闪光现象出现。

因此医生的经验与医疗阅历很重要,对病例的总结好的经验,坏的结果,都是阅历,平时积累很重要。

什么是“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如何才能避免?

也就是病人要懂点医,才不会有过度医疗,但现在百分之八,九十的病人都不太懂医,医生开什么检查就做什么检查,医生说什么病,就什么病,医生开药就吃这个药,医生从来也不承认自己是过度治疗,都说是按规章治疗。

门诊和住院是有区别的。小伤小病,没有住院指征是不需住院的,收住院就是小病大治;门诊住院用药超出用药原则就是乱用药;检查项目与疾病不相关就是乱检查。要控制小病大治乱用药乱检查唯一措施是祛功利化,使医院和医生没有趋利的意願,不为发展和生存发愁才是正道!

判断什么是过度检查哥过度治疗,关键是度。而度没有统一不变的标准,随着病情而动态变化。所以判断什么是过度是极其困难的事。

掌握度和判断度的人是医疗工作者,只要心被良心、责任心、爱心、仁心主导,就不必担心过度治疗和检查了。

医院属于自负盈亏的单位,就像是一个企业,要通过盈利来实现医院的正常运转。然而这种运作方式与医院的社会服务属性并不相符,在我的理解中,医院应该更偏向于公益性,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得起病,能够看好病。还有一个原因,医生在做诊断时,让患者多做一些检查,也有让检查结果更精确的考虑,一些大病多做检查不可厚非,但如果一个小病还要做各种各样的检查,那么医生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就要好好考量一下了。

新《医师法》重锤“过度医疗”!“过度医疗”究竟该如何定义?

疑难杂症,100%都是过度医疗。

你看,各种检查都用了,连疾病是啥,都确认不了,不是过度医疗,是啥?

各种药物,手术都用了,病情还是没有明显缓解,不是妥妥的过度医疗吗?

ICU的重症病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是过度医疗。

光是动脉血气分析,一天都能抽3次,这不是明摆着的坑钱💰吗?

什么牛皮癣,银屑病,用了那么多不同的药,有啥好转吗?

不是过度医疗是啥?

所以,我强烈建议,取消全国所有医院的ICU,不能助长过度医疗的歪风邪气。

皮肤科,遇到牛皮癣,一律不能接诊,这是过度医疗。

医生遇到不按教科书生病,表现不典型的,不能一眼就看出是什么疾病的,都不能接诊,要真心实意的杜绝过度医疗。

只要花了一分钱,那都有过度医疗的嫌疑。

所以,建议各位患者,先去医保局,律师事务所,各大报刊和电视台的记者那里,开一份指南,让医生按他们的指南看病,这样,大家就都和谐了。

过度医疗很难界定,涉及很深的专业知识,即使医生也不容易判断。

目前卫健委有明确疾病治疗指南,应该是确定过度治疗的基本标准,脱离指南需要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个人不能随意制定治疗方法。

非医学人士,可以通过检索医学文献与讲课幻灯,系统学习单病种知识,也可以帮助分辨过度治疗。

如何评价西医“过度医疗”的问题?

西医的过度医疗表现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就是使劲往患者血管里塞支架,曾经有报道过一个有钱的老板,体内陆续被他们装了7个支架。看看,这个吃相有多差,患者啥时候进了医院都像被妖怪捉住的唐僧,想蒸了吃还是煮了吃就看他们的胃口了!

西医借助现代仪器,的确很仔细,各种数据,但是也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因为西医不可能全面到各个细节,也不能进行全面的分析。这就造成了过度医疗的问题。老西医就可以做一些比较全面的分析。

特别是现在医院为了利润,本来只是一个感冒,非要做各种检查,造成了患者的意外花费。有的甚至承受不起。对于这种问题,建议成立由公众选举的比较公立的医疗咨询或者信访类的系统,对于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去咨询或者上诉,然后去法院起诉。

第一,客观指标比主观指标更准确。比如询问病人的病情,即便发病部位、病因和病情完全一样,每个病人对疼痛和病症的主观感受也是不同的。所以,在通过主观指标有初步判断缩小范围后用客观指标具体验证和排除一些罕见病、减少误诊率,还是比较合理的。

第二,在媒体煽动医患对立制造医患关系紧张局面的今天,无论医院还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和加强管理,都得严格要求诊疗过程更加标准化、客观化、数据化,以便留下足够的客观证据来证明医疗服务中没有医疗过失。所以,这也就相当于少数医闹和不良媒体讹了钱、赚了钱,最后却是广大患者要掏腰包买单。可惜,即便这样也堵不住别有用心的谣言传播,只能稍微缓解医疗监管的压力、在专业上自证清白罢了。

第三,盈利和成本因素。其实血常规这类普通化验对医院来说应该没有多少利润空间,人工、场地、设备、耗材、信息集成都算起来的话,医院不倒贴钱就不错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那些大型检查设备。国内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不成功,很多医院间存在设备重复投资、资源浪费、检查结果互不承认等问题。可是普通医院采购一台这样的设备的费用是天文数字,再考虑到维护费,如果没有足够的病人做检查,估计连设备成本都赚不回来。所以,一些规模小、病人不算很多的医院就动起了歪脑筋(当然无法无天的民营医院可能就更离谱了)。而一般大型综合医院就要稍微好一些,因为就诊病人多、检查要排长队,成本、盈利的压力相对要小很多。

第四,即便有上述情况存在,也并不是所有医生都但凡开处方前都必须先做检查。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定期复诊开药、症状比较轻的普通感冒等等,正规医院的医生一般是不会要求你做什么检查的。

总体而言,建议患者尽量去管理较好的大型正规医院就诊,相对来说这类问题要好很多。如果怀疑有过度医疗,可以去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属实,医院和医生都是要担责任的。过度医疗不仅仅是检查,包括不必要的输液(特别一些杂牌医院动不动上激素)、不必要的用药(不对症药品的滥用)甚至不必要的手术。此外,患者朋友还要留意住院期间,有的黑心医院会虚报耗材和药品数量等。碰到这种情况,掌握确切证据后,不要手软更不要私了,直接上告到监管部门。

这是一个智障的问题。

过度医疗一直都是患者的感觉。对于患者而言,不花钱哪怕做两百个项目的检查他也只会觉得医生贴心。如果花钱很高哪怕一个,他都会觉得医生过度治疗。

这种说法完全是被惯出来的。

每个行业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是没有规范,但是随着行业竞争和技术进步很多规范也就确定下来。像医疗方面就是叫做指南,指南上面都写了什么检查是有证据表明有用是哪类推荐,最好的就是I类证据,A类推荐,即有很多临床试验证实有益并强烈推荐。有的检查是基础检查也是必须做的,有的是有针对性性检查是强烈建议做的,有的检查对疾病诊断和治疗获益不大的那就得看医院和医生了,一般私营的会喜欢往大的贵的做公立相对好一点。比较纠结的就是病情属于临界情况,检查和治疗属于可做可不做这个很多要看医生的临床经验和患者的意愿。还有有的检查随着仪器的进步,以前不建议做的现在也是可以做的,比如肺癌超声不如CT,但是纤支镜下的超声现在对于肺癌的淋巴活检就非常有益处。

过度医疗赔偿标准?

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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