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唯一抢银行没被抓的人?
这位胆大妄为的劫匪就是卡尔古加西亚。他在30年的时间中抢劫了超过50家银行,可谓是嚣张一时。那么卡尔为什么能连续作案超过30年而警察无法将其抓获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首先就是当时的美国监控设备并不普及。其次就是他对作案时间的选择。最后就是其本人有过军队的服役史,而且拥有博士学位,智商非常高。
首先就是当时的美国治安环境非常恶劣,黑帮和毒贩横行,各种抢 劫和暴力事件出现的非常多。而且当时美国的警察力量非常不足,尤其是在乡村等偏远地区,警力往往捉襟见肘,遇见大一点的劫匪就不得不请求州警支援。
其次就是卡尔古加西亚对作案时间的选择,他经常选择周五下午这个时间作案,此时银行即将下班,所以是银行安保和警方最松懈的时刻。而且在作案时,他会带上各种恐怖的面具,同时每次作案时间都不超过3分钟,即使没有作案成功,也会迅速离开。
最后就是卡尔古加西亚本身的人生经历,他在美国陆军特种部队服役多年,而且参加过越战。在其退役之后,又攻读了美国宾法尼亚大学大学的统计学和概率学的博士,而且还获得了系统分析方面的硕士学位。所以卡尔古加西亚的智商是非常高的。但是由于其在15岁的时候参与抢劫糖果店,所以在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最终孤僻的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匪徒持枪抢银行,完事后搭乘地铁回家,你如何看?
真是胆大包天,穷疯了,竟敢拿玩具枪抢银行。不过这智商实在令人着急,头套都不带,抢完后坐地铁回家,结果被很快拘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实属咎由自取。
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2月28日下午3:30,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闯入东亚银行后,拿“枪”指向柜台职员。
并递上一张字条声称打劫,并要求职员将金钱放入一个橘色胶袋内。男子接过胶袋后迅速逃离现场,全程仅用时20秒左右。 夺去约7万多港元。
随后,大批身穿防弹衣的警察接报到场勘察。
并展开搜捕,翻查事发地点附近的垃圾桶,并到港铁中环站进行调查。搜捕行动导致港铁港岛线列车一度延迟。
警方方港岛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后,锁定男子身份,在当天傍晚约7时10分在天水围一公园拘捕一名57岁怀疑涉案男子,在警诫后承认犯案。警方搜获被劫走的现金及犯案的“手枪”,经检验后证实为玩具气枪。 该男子无业,过去有相类似案底。被捕男子将被警方通宵扣查。
大家看完是不是觉得很搞笑,这哪是抢劫,就像闹着玩似的,被快速拘捕意料之中。首先为香港警察的办事效率点赞,及时破案,追回损失,稳定了社会秩序,给犯罪分子以震慑。
东亚银行刚公布良好业绩,就被劫匪盯上了,银行也不容易呀。劫匪可能觉得业绩好钱多,能多抢一些,真是可笑。
看了这个新闻突然感觉,那里都不安全了,香港大都市,居然也会发生抢劫事情,这不是电视上的情节吗?关键匪徒大哥你能按剧本走吗,套个头套,找辆车子来抢劫呀,不套头套,坐地铁走,你是在藐视香港警察吗?还是想吃牢饭。
事情经过
2月28日下午,位于香港中环的东亚银行总行,遭到一名持枪劫匪的抢劫。银行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匪徒并未蒙面,而是全程出现在监控范围内。(胆子真大)
匪徒右手持枪,喝令银行职员将钱放入一只橘色袋子中,抢劫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据称,该劫匪抢劫过程大约为20秒,共计抢走数万(港币)现金。据目击说事后匪徒居然座地铁离开了,令人匪夷所思。
近年来社会治安还是不错的,但是总有意外,我们要保护好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不能太激动,这样只会激怒匪徒,造成你的伤害。希望天下太平吧!
欢迎关注我,我是黑夜前的光明
首语:
投身银行英勇无畏,西装革履貌似高贵;
分分秒秒不敢离位,遇见劫匪让人崩溃。
事情经过:
2月28日下午三点,坐落在香港中环德埔道中时好的东亚银行总行迎来了一位客人,该男子手持黑色的类似于手枪的物件,走向柜台江塑料袋给了银行职员,让其把钱放入塑料袋后,一手抢过该袋现金后夺门而逃,整个过程仅仅20秒。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有群众目击说是逃晚了中环感铁站方向,大批警员在香港站截查可疑人士登上列车搜查,气氛相当的紧张。
同时还在中环的德辅道、皇后大道中搜寻疑犯及涉案证物。
最新消息,这名抢劫的男子已经被批捕,其抢劫所用的手枪系玩具手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不得不说,香港的警方动作还是挺快的,下午犯案,傍晚就将其捉拿归案,中间间隔的时间也就只有几个小时。
但即便如此,这几个小时仍旧是让人恐慌的几个小时:
毕竟,一个持枪的亡命之徒流窜在外(在其被捕之前我们不知道他手里拿的是玩具枪),还会不会做出其他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但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玩具气枪做到了足以以假乱真的地步(好多年前其实就已经做到了),否则银行柜员可不会乖乖掏钱。
银行柜员之所以掏钱,肯定是将这把枪视作为真枪,或者说难以识别这把枪的真假。
因此,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严控仿真枪的必要性:
虽然仿真枪不是真枪,但是对于整个社会也具有相当严重的危害。
看了新闻视频,说实话震惊了,这匪徒是来搞笑多吗?没有蒙面,持枪20秒抢走7万港币,相当于人名币56000多,也就是普通香港人两三个月,三四个月的工资,抢完居然乘坐到处都是监控的地铁回家,难怪当天傍晚就被警察抓获了。
搞笑归搞笑,我觉得抢劫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香港东亚银行的柜台是开放式柜台,并没有像内地一样设防弹玻璃阻挡,给予匪徒可乘之机;还有匪徒抢到钱就跑,时间只有20秒,银行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当然,有人可能觉得就算有防弹玻璃,匪徒也会持枪劫持柜台外面的顾客或者保安来威胁柜台拿钱出来,但是如果这样,银行职员就会有更多的反应时间来报警,疏散其他顾客,跟匪徒周旋。我国银行的现金管理仍然是由人工操作,银行现金柜设防弹玻璃还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还是要说,抢劫银行犯罪成本太高,珍爱自由,远离抢劫。。。
现在社会各种监控设施这么发达,乘地铁回家肯定会被抓到的。而且这是违法行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坐地铁回家更是对法治社会的挑战,相信香港警方,一定会神速破案,还市民一个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
香港2月28日突发:香港中环德辅道东亚银行28日下午遭一名男子持“枪”抢劫,警方傍晚于天水围将该名57岁男子拘捕,经检验后证实作案工具为玩具气枪。
东亚银行监视录像画面显示,当日下午,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闯入东亚银行后,在柜台前拿出一支黑色疑似手枪的作案工具,用其指着柜台职员并要求职员将金钱放入一个橘色胶袋内。男子接过胶袋后迅速逃离现场,全程仅用时20秒左右。
随后,大批身穿防弹衣的警察接报到场搜捕,翻查事发地点附近的垃圾桶,并到港铁中环站进行调查。
港岛总区(刑事)警司罗国凯当晚9时30分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中环德辅道中28日下午发生持械行劫案。事发当时男子持“枪”指向柜台职员,并递上一张字条声称打劫,夺去约7万港元后逃走。
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后,锁定男子身份,在当天傍晚约7时10分在天水围一公园拘捕一名57岁怀疑涉案男子,在警诫后承认犯案。警方搜获被劫走的现金及犯案的“手枪”,经检验后证实为玩具气枪。
罗国凯指,该男子报称无业,过去有相类似案底。根据其曾上报的天水围住所地址,警方相信该男子会于附近出没,于是采取拘捕行动。被捕男子将被警方通宵扣查。
对此,银行小狗有一下几点看法:
1.演戏要真实。昨晚看到这新闻的第一时间就是想起港产警匪片,然后联想到香港有的社团,心想这枪应该是真实的吧,当得知这枪是假的时候,不得不佩服这劫匪的心里素质。
2.劫匪心理素质高,但已穷凶恶极。劫匪抢完钱之后,乘坐地铁走了,然后又回到住的地方了,再然后被警察抓到了,不知道是他没看警匪片还是怎么,电视剧里面的剧情通常是抢了钱然后连夜乘船去澳门找亲戚的啊,或许7万港币不够,嗯,一定是这样的原因。
3.对银行员工表示理解。面对如此情况,银行员工能够及时报警,同时也没有给出太多钱,对于该银行员工的心理素质是点赞的。
我都不知道说这个匪徒是胆大妄为,还是说他心态好。抢劫完银行之后,竟然想没事一样,直接坐地铁回家。
事件回顾
1、2018年2月28日下午,一名身着黑衣牛仔裤的男子出现在香港的东亚银行总行。
2、他将袋子放在柜台上后,男子右手持枪,左手则“指指点点”,恐吓银行职员将现金放入袋中(一共数万港币现金),随后持袋逃离现场,这个抢劫过程只有20秒左右。
3、随后有人报警,约百名警员身穿防弹衣头盔、荷枪实弹赶到中环闹市搜捕劫匪。
4、有目击者看到劫匪疑似逃往中环港铁站方向,大批警员在香港站及中环站内截查可疑人士,并登上港铁列车搜查。
我的看法
我们生活在中国内地多么幸福啊,从来没有遇到过劫匪和枪击事件。枪支是非常危险的,我国禁枪保护了国民的的安全。那些没有禁枪,或者没有完全禁枪的地方或者地区,经常发生抢劫或者枪击案。
枪支是十分危险的武器,我们应该合理使用(用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安全),个人非国家认可不能使用枪支,不然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山东泰安抢劫银行的劫匪被击毙,击毙他的狙击手多厉害,如何炼成?
我看了手机新闻,在山东泰安劫匪去抢银行,而在抢劫银行过程中,被狙击手当场击毙。这条新闻可以讲是暴炸性新闻,因为好久没有听到有抢银行的信息,我看到这条消息,就在想这个年头怎么还有不知死的家伙,去银行抢钱,银行是什么地方,他们都和各派出所都是连网的,各监控遍布各个角落,银行一有情况,一个按健,那边派出所马上就出动,狙击手立即到位,过去可能喊话,劝降等,现在为了避免造成更大危害,利用狙击手枪准一枪毙优势,当场一枪到位。直接把匪徒干死,这枪法为啥那么准,因为他们在平日里练的就是这门功夫,在加上在枪支方面都是国内最先进的狙击枪支。所以这次这个抢匪敢抢银行,二字找死。[呲牙][呲牙]
美国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武装抢劫银行的电影?
《紧急44分钟》 本片是一个真实故事,那是1997年发生在好莱坞北部一起银行抢劫案,两个匪徒拿着AK-47,穿着防弹衣,而和他们对抗的警察只拿着手枪(特种部队还没赶来),于是一场激烈的枪战开始了,很多警察和市民都受了伤,幸运的是,虽然有20人中弹,但是没有一个警察或平民死亡,唯一的两个死亡的就是那两个匪徒。本片表扬了LAPD和SWAT的英勇作战精神,在美国国内备受好评,福克斯发行了此片的DVD版。 2个悍匪非常猛!!
电影叫《紧急44分钟》。这是一部由伊维司·西蒙尼尔导演的电影。该片由迈克尔·马德森、朗·里维斯顿等主演,属于动作、剧情、犯罪片类型,于2003年6月5日在美国上映。
河南18岁女孩聚餐后遇害,嫌犯被抓,警方称凶手尾随入室盗窃败露后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河南18岁女孩聚餐后遇害,嫌犯被抓,警方称凶手尾随入室盗窃败露后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第一、这个嫌疑人开始目的是偷东西,也就是盗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需要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论数额大小,只要有这个行为就应当入罪。
也就是说,这个嫌疑人只要入户了,就构成盗窃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数额多大。
第二、这个嫌疑人本来的目的是盗窃,即便是入户盗窃,一般情况下也不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受害人发现后殴打受害人以至于将受害人打死,这时候其犯罪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盗窃罪转化成为抢劫。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抢劫罪最低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就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该嫌疑人具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两个加重情节,那么最轻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的要判处死刑。
你是怎么看待山东银行抢劫事件?
感觉抢银行的这个家伙就是脑子里进水了,不然的话,正常的人谁还能干出这样的傻事儿?
没文化太可怕,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大街小巷“天眼”已经是星罗棋布,干坏事儿的歹徒插翅难逃,简直就是自投罗网。
抢银行是大案要案,即使是没有被天眼拍到也不可能逃脱,现代科技让警察的侦破能力如虎添翼,破案已经不是难事儿。
最蠢笨的做法就是劫持人质,一错再错,性质恶劣,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当了警察的活靶子。
此人的背景,现有的工作状况,生活状况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本人触犯法律,抢劫银行,劫持人质,只能说处置及时恰当。毕竟抢救人质,保证人质安全是第一位的。犯罪人一旦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他已经不再考虑什么严重后果了。
就是犯罪人再困难,压力再大,也不能以身以法,任意践踏法律。何况他是罪大恶极。
成功处置是件好事。犯罪人的家庭,社区有没有发现犯罪前期的蛛丝马迹,或许及时交流,沟通,帮助,挽回制止事件的发生。
感谢邀答。
11月15日下午,砰的一声,山东泰安银行qiang 劫事件中的劫fan 倒下。没有警fei 片中的情节跌宕,却有电视剧中一样的解救人质的场景。
你没看错,这样的事情真实地发生在天眼遍布、银行安保森严的今天,确实有这样的人明知这是一条不可能成功的绝路却偏要走。我想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即便顺利拿到钱也花不出去,所以我宁愿相信这个劫fan 就是想寻死,而通过一种“轰动”的方式让他人助自己一臂之力。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发生多年来罕见的抢劫银行事件,有人认为堪比大片,有人说这人真傻,有人说再穷不要犯fa 。目前没有披露劫fan 的作案动机,我想一种最可能的情形就是:几年大疫引发的后遗症,巨大的压力逼迫有些人铤而走险。那么我们要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呢?
受疫情影响,很多家庭收入锐减,甚至入不敷出。封控时间的加长,家庭成员矛盾顿增。夫妻之间的相互埋怨,孩子上网课的崩溃,这些矛盾在狭窄的封闭空间内日积月累,无处发泄。原本是生活中不太重要、不明显的小矛盾都在这种特定的时期放大、不可调和。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不堪重压的人容易出现崩溃情绪,引发铤而走险的想法,也是对目前看不到明显变化局面的一种悲观厌世。
俗话说,“大疫不过三,过三必有殃”,意思是各类瘟疫的影响有一定的时限,一般不会超过三年,一旦超过三年,后续会有大麻烦。这次新冠疫情正处于这个时间节点上,也正是考验人们对疫情下生活的忍耐极限时刻。
只能说这个人糊涂,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去银行里劫持人质,不该去银行里抢钱,真是自寻死路。现在都是电子交易,说是银行,能有多少现金?想取5万都得提前预约。怕是歹徒钱毛都没有看到,还白送了一条命。
案件情况:
2022年11月15日12时许,在泰山区一银行,有一名歹徒持凶器抢劫并挟持一名人质。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出动警力前往现场处置。犯罪嫌疑人情绪激烈,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经多次警告无效后,公安机关于13时12分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被成功解救,无其他人员伤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抢劫银行,还劫持人质,这都是重罪,而且为了保护人质,是可以当场击毙歹徒的。多少年没有这样的案件了,突然来了一起这样的案子。歹徒还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只会加快自己的死亡。
现在枪支刀具管理这么严格,歹徒能用什么凶器?没有什么好工具还想作案?现在到处是监控天眼,作案后能往哪儿逃窜?现在都是电子交易,存取钱的多是老年人,能抢到什么钱?
要不说这个歹徒糊涂呢?就没有仔细想想算算,随便干点啥不行?就是送个快递外卖,一天也能挣好几百,几天挣得钱,都比一个人在银行存取的钱多。可惜了,算不清帐,白送了一条命。
从时间来看,12时发案,歹徒13时12分被击毙,一个多小时,可见与歹徒对过话,给过他求生的机会的,只是他放弃了。这案子办得干净利落,仅歹徒一个人死亡,解救了人质,无其他人员伤亡,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衡水警方破获8年前重大抢劫出租车杀人案3名嫌犯落网, 你怎么看?
抢劫杀人,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杀人,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