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在酒店遭两次“性侵”,为何舆论不不支持女子?
这个问题属于敏感话题,需要特别谨慎。以下是一个参考版本:
最近有一个在知乎平台上引起争议的话题:有一个女子在醉酒后遭到两次“性侵”,但令人惊讶的是,舆论似乎不支持她。在评论区中,许多人指责女子的行为,认为她太放荡不羁,甚至暗示她自己应该为所发生的事情负责。
这种指责女性的言论非常令人不安,因为它们淡化了的严重性,并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停下来反思自己的言行。性侵害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行为,对于任何有关方面的指责都不应该存在。相反,我们需要倡导尊重、同情,以及促进性侵害的实质性解决。
首先,醉酒后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有些人认为,醉酒并不是一个好的借口,女性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想法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对受害者不予同情。
其次,性侵问题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受害者自己应该为自己的安全负责,比如说不要在醉酒时单独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这种想法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对受害者的责任感不够强烈,因此不会对她们表示同情。
最后,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对于性侵犯罪,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证明罪犯有罪。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他们可能会认为受害者只是在寻求注意或者是在编造故事。这种想法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对受害者的声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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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店客人醉酒后破坏酒店财产是犯罪吗?
住店客人醉酒后破坏酒店财产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行为造成严重情节则还会触犯法律,属于犯罪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国一女子派对醉酒误入冰箱冻死,家人向酒店索赔5000万美元。你认为这合理吗?
文化差异,法律不同,国情不同,没法评论,但是,如果非让说出个子丑寅卯,只能说此女死的比较奇葩,首先,她是怎么进入厨房的,厨房没有人看见么?她又是怎么样进入冰箱的?这饭店一定很大,否则也不可能安装个房子似的大冰箱,还有她的同伴呢?饭店的服务人员和别的食客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女的喝高而且行为反常?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把她关冰箱的?总而言之,此女死的挺奇怪,关于赔偿问题,咱不懂美国的法律是怎么个情况,所以不好说,但是这件事这个饭店是有责任的,赔多少,饭店应该是等警察调查清楚此女真正的死因才好说。
酒店住宿客人醉酒后坠楼身亡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酒店在提供住宿服务的过程中,未能妥善照顾醉酒客人并防止其发生意外,比如坠楼,那么酒店就需要对此负责。
具体到案例中,如果酒店在客人醉酒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或者在酒店设施中发现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这都可能被认为是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酒店可能需要对客人的伤亡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如果客人的死亡是由其他第三方因素造成的,比如酒店提供的假酒导致了客人的死亡,那么酒店可能不会因此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酒店可以主张自己没有过错,从而避免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酒店在提供住宿服务时需要确保客人的安全,如果有疏忽而导致客人受伤或死亡,酒店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喝醉酒能入住酒店吗?
正常来说酒店是会让住的,最多是让工作人员帮你入住,第二天结算就行了,不过也有例外如果你一个人可能比较难,因为你都不清醒了,前台也给你办理不了开房业务呢,如果有一个清醒的朋友陪同你一起去,事情就简单多了,只需要带好你的身份证交完钱,拿好你的房卡就行了,朋友把你送到酒店,把你放到床上,等你安稳睡觉后离开就行了。
共同饮酒,已把醉酒者送回酒店,醉酒者死亡,同饮者是否承担责任?
一样承担法律责任。
不论送不送到酒店,都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毕竟一起喝过酒,这是事实。l
一起喝过酒,醉酒者死亡,不论米送不送都一样承担法律责任,送到酒店,送到家里都一样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劝大家少喝酒。
这就叫人命关天。既然在一起饮过酒,且知道对方已喝醉,就不是只送回酒店就完事了,肯定存在安全隐患。若是安全意识强些,几个人直接将其送到医院作输液醒酒处理,断不会出此悲剧。结果出了悲剧,只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了。
法律是怎么判定,我不懂,从自己认知认为共饮者不承担责任。酒是商品,也是合法产品,是供人饮用的,凡是正常人都有判断力,身体适合不,自己非常明白,能不能喝自已定,假若一人独酌出事,经营者和生产厂家是否需承担责任?多人饮酒可以是朋友小聚、亲朋过节、同学小叙、生意工作交往,风险自担。
女子聚会喝醉酒,误与酒店保安发生关系,保安是否构成犯罪?
保护女性也要有个度。我曾认识一位女性,她说想和我抱抱,后来也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完事后,她要我三千块钱,如果不给,她就要报警强奸她,当时我就:“哈哈!我有录音呢”(因我把当时彼此的情话全部录了下来)……
同时我也警告她:以后不要再利用这种方法去害人了,那会死得很难看的!
如果女子是在酒后喝醉状态下与保安发生关系,并且女子是在酒醉状态下不能自我保护,而保安有意识地利用她的酒醉状态进行性侵犯,那么保安就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并不能自主做出同意的决定,因此保安的行为是非法的。
简直是在编故事,这样的事太荒唐,试想女子聚会喝醉酒没有同事和朋友吗?喝醉酒自己在酒店过夜吗?再者,误与酒店保安发生关系,误的意思是想和他人发生关系,而喝醉酒意识不清,认错人了?第三,保安的岗位是相对固定的,也不会是一个人值班,这个保安真是胆大包天,敢于与陌生人发生关系。如果是也是被醉酒女邀请而发生关系,不存在强迫的意图,因此,如果构成强奸罪不免有点牵强。
答案是肯定的,保安已经构成了犯罪。首先,作为酒店的保安就有提醒客户注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女方是在醉酒的状态下,即使是女方主动愿意也不行。
强奸的定义中指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等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虽然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中指出,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别说是该酒店的保安了,就是不认识的陌生客人,也是一样构成了犯罪,因为醉酒状态下并不能发表其本来的意志,也大概是我们国家对妇女儿童有特殊的保护法,各方面都对女性有着特殊的照顾,反正都有过类似的案例,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进行处罚。
应该是被动犯罪。女子聚会喝醉酒,误与酒店保安发生关系,该保安欣然接受。
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保安没有尽到保护,顾客的责任。
反而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的女子,发生关系,违反妇女意愿,当然是违法犯罪。
虽然犯罪是被动的,但其行为与强奸,没有本质的区别。
按照我国的刑法,可判5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有人则错误认为,女子自动与保发生了关系,是女子强奸了保安,保安怎么是强奸犯呢?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的主体,指的是男性,而女性是受害者,受保护的弱势群体。
所以说,无论女方是主动,还是被动,男子接受了,并发生关系,都是犯强奸罪。
朋友们,你们说对吗?
酒醉心里明。别给自己找借口了,明明就是看上保安长的帅,趁机给保安办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保安也不是什么好货?还不是看到送上门的猎物,不要白不要吗?
这种情况各打50大板!谁都没吃亏?谁都没占便宜?
女子聚会喝醉酒,误与酒店保安发生性关系,保安是否构成犯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女子醉酒后,误与酒店保安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我以为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女子如果心甘情愿,即使未醉酒,酒店保安亦不构成“强奸罪”。仅仅只是“通奸”而已!
女子醉酒后,与酒店保安发生性关系,女子碍于“面子”亦未报案,酒店保安亦安然无恙虎口脱险!
女子醉酒与保安发生性关系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将对案件予以“侦查预审”。首先,将对犯罪嫌疑人酒店保安予以“刑事拘留”。我以为酒店保安大概率构成“强奸罪”。人民法院大概率判处被告人保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