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tiktok会被拘留吗?
不会。
tiktok就是抖音的国际版本,是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平台,常见的网络短视频都是需要经过审核才能发表出来,能看到的经过审核被认定为就是合法的信息内容,所以看这些内容当然也是合法的。但因每个国家因文化不同,所以审核尺度和标准会有差异。
如果周立波当时不让美国警察搜车和包,那么是否就不会被拘留?
大家真的想多了,拘留他是必然的,因为毒品和枪支是在他的车上!
周立波在《五揭唐爽谎言》承认,事发当晚,确实在某某家喝了“一点”红酒,还说在美国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笔者不知道美国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据笔者所知,美国不少州都是禁止酒后开车,一旦被逮住,也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不管美国法律怎么规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是一个成年人应当知道的常识,而周立波竟然振振有词,我也是醉了,并且还以此奚落唐爽,“你明知周立波酒后驾驶,你为什么不制止”,虽然这是网友的话,但周立波在文中引用,说明他是认可这句话的。
但是大家要知道,唐爽不过是其小跟班,唐爽能劝得了他吗?
言归正传,周立波当时喝酒开车,警察将其拦下,假如他不同意搜查,如果警察有合理的怀疑车内存有问题,那么警察可以将车暂扣,然后向法庭申请搜查令,这样一来,时间就长了,而且如果周立波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么警察所搜到的证据就符合程序了,而不会被当作非法证据排除了。
所以,生活有时候就是阴差阳错,周立波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后来就可以推说当时没有同意警察搜查,警察的无证搜查,反而救了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如果周立波不让美国警察搜车,那对他来说,就是灾难。
美国是一个警察国家,也是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家,警察为了自保,不会像我国警察一样,跟你慢慢交流,让你手舞足蹈的解释。如果他怀疑你有问题,就会直接拿枪指着你,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乖乖爬在方向盘上或者车身上配合检查,要么反抗被击伤或者击毙然后接受检查。
周立波是怎么脱罪的?警察取证程序不合法,也就是周立波的辩解是我听不懂他说什么,他就以为我同意搜车,实际上我根本没有同意。
我们假设周立波真的听不懂英语,但是唐爽听的懂,正常情况下两个好朋友遇到这种情况下听的懂的一定会给听不懂的翻译说明情况,所以周立波点了点头,也就是同意警察搜查。
而在法庭上,周立波说没有听懂,如果唐爽要害周立波只需说一句话,那就是我已经给他翻译了,他完全听懂了,周立波就嗝屁了,十个律师都白瞎。但是唐爽保持了沉默,让周立波侥幸过关。
如果当时周立波要拒绝警察搜车,但是他又不会英语,他根本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思,警察也无法理解,那么还是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唐爽也假装不会英语,默不作声,警方跟周立波无法沟通,呼叫懂汉语的同事到来或者把他们带回去,再或者理解错误,以为他们要抵抗……二是只能让唐爽代为翻译,告知警察自己的意图。
问题是他已经开车蛇行(这跟违章超速是两码事),警方已经怀疑他的状态有毒驾的倾向,搜车是必然行为。无论哪种情况,在法庭上他都无法以没听懂来脱罪。所以他当时点头是最精明的做法,为他后来以程序瑕疵脱罪打下了伏笔。
警察执法就事论事,周立波违章驾驶,首先考虑的是酒驾、毒驾。直截了当对车子进行搜查,那也是在十分把握的情况下。而这十分把握,线人举报的因素是存在的。
唐爽说:周立波在某某家喝了萄陶酒,开车时一手玩手机,另一只手查地图,所以才造成蛇形的轨迹。就算唐爽说的属实,警察也应以违章处罚。法院最终的撤诉,其理由与现实不谋而合。
面对的是外国警察,又不能用语言有效沟通,此时的周立波是任人摆弄的木偶,至于唐爽说周立波同意的,周立波再巧言善辩也说不清。
警察是懂法的,他们不会犯常识性错误,胸有成竹才敢搜查,车子里有违禁品,周立波抗拒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麻烦。警察行动明确,目标准确,唯一解释通的他们事先获得了有关信息。
周立波从某某家出来后,注定逃不过这一劫。唐爽的反水,莫虎的贪婪,是不是调整思路,会不会是仙人跳和贼喊捉贼?
王志安在美国故弄玄虚的采访,真相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唐不出庭作证救了周,但因此事而受牵连心中有怨,周在此状况侥幸逃生却大放厥词,丝毫不顾唐的窘境,不为唐澄清!如此小人信口雌黄,前言不搭后语,不应大胆执言吗?某某,局外人也,陷害?如果举报涉枪涉毒,绝对会大阵仗围堵,绝不会两个公路巡警截查这样简单?
周立波哪怕拒绝接受搜查,照样会被警方拘留,这就要讲讲美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了。
在美国,警察进行逮捕的门槛相当低。并不需要“人赃俱获”,只需要有“合理依据”(Probable Cause)认为嫌疑人正在从事犯罪行为,就可以当场实施逮捕并拘留嫌疑人。
关于这个法律,还有一个重要判例:2001年的Atwater v. City of Lago Vista, 532 U.S. 318案。在本案中,当事人在开车时没有绑好安全带,而根据事发地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这属于刑法上的轻罪(misdemeanor)。因此,交警在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后,马上拦下了她驾驶的车辆,并当场将其逮捕。
当事人时候起诉了当地警方,认为这属于非法拘留。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警方胜诉。大法官在判决中强调,警方只要认为存在犯罪行为,无论罪行多么轻微(例如没系安全带),都有权进行逮捕并拘留嫌疑人。
回到周立波案。尽管警察在没有进行搜查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认为周立波涉嫌携带毒品,但的确有合理依据表明周立波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 -- 开车时使用手机。因此,警察完全可以凭开车打手机这一罪名宣布逮捕周立波,题目中的假设不成立。
不熟悉霉国事发地所在州的相关法律,仅对可能性做些推测。周若当时明确不同意,JC可能会:
1。觉得可能有大问题隐患, JC申请搜查令,这个结果应该会比较悲催了;
2。觉得不是太大问题,又不想太麻烦,JC可以选择放弃搜车的念头,转而对周违规驾驶做进一步检查,这个结果如何真不好判断,最好情况是没发现啥大问题,放周唐走人了事。但估计在已发现枪套,加之之前周有些诡异的驾驶行为,这个最好情况可能性有多大真不好说。
以上是根据王局访谈视频中出现的JC问讯记录及唐的描述为基础做出的,我个人还是相对相信这个,毕竟前者是法庭问讯记录,后者是另一当事人叙述,叙述上逻辑条理清晰,让人感觉更理性,且有现场回访视频支撑。当然不是说周的叙述不行,但周用海派清口的方式来描述,实在是太感性了,逻辑上也不够清晰。
从后来检方提起的诉控看,非法持枪是重罪,毒是轻罪。反向推导,那当JC发现枪套时应该是比较重视的, 放弃搜查的可能性估计不高。
提个问题, 若周当时提出需要律师在场才能搜车,JC或州法律会不会允许这么做?
你可以拒绝,但警察可以申请搜查令,最后还是要搜。
另外说一句,周立波应该庆幸自己直接同意让警察搜,如果是申请搜查令再搜,那个不懂英文,其实没同意警察搜车的借口就用不了了。
提这个问题的朋友大概是对美国警察有什么误解。
有些人大概比较喜欢看影视剧,对于米兰达警告熟稔无比,倒背如流,并且进而得出美国警察执法彬彬有礼,尊重人权的印象,而实际上连美国人自己都一直在吐槽,美国是个警察国家,美国的警察权力过大,特别是在911事件之后,基于反恐需要,美国警察的权力进一步扩大,甚至因种族原因随意盘查路人,而2014年在纽约就有一起非常轰动的事件,84岁华裔老人因乱穿马路不听警察警告被当场放倒,而很多在美国的人都会提醒自己的朋友,在美国语言障碍不是抗拒执法的理由,遇到警察盘查,可以求助,但是绝对不能抗拒,否则轻则挨揍,重则丧命。
实践上来讲,警察的现场执法确实有非常大的随意性,毕竟执法监督并不能保证随时监视警察,那么在周立波、唐爽遇到的这种情况下,假如周立波当时拒绝搜查车辆,会发生什么呢?我们来全面分析一下当时的情况
一、周立波、唐爽二人都不是美国公民,并且均为华裔,身份确认就是个大问题,在这一点上,唐爽是科学家,有大学背书,周立波就是纯粹的无名小卒,却驾驶了一辆豪车,警察不可能不对二人的身份产生怀疑,这里的怀疑不是指身份证件,而是指,他们是干什么的,能买得起这么贵的车呢?
二、从周立波放出的与唐爽对话音频(真伪待确认,我们假定周立波没有伪造录音)中我们可以听到,他们认为这两名警察执法态度非常恶劣,这也反映了警察对他们有先入为主的偏见。
三、夜黑风高,豪车大包,蛇行前进,后座枪套。
为什么要把这四个条件列在一起?就算不是警察,作为普通吃瓜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想?我想没有人会把这些迹象视为正常现象,这个包的位置问题是很关键的,周立波虽然一直坚称包在后备箱里面,自称车很小——我想象不到多小的车后座放不下一个双肩包——但是现场照片证明他说了谎,而局面中唐爽特意指出,律师曾经去还原现场,认为警察完全可以通过手电光照发现车后座上的枪套。
下面我们进入结论部分
两个持高度怀疑态度的警察,两个身份不清的华裔,在凌晨人迹罕见之时,驾车在路上蛇行,截停之后看到,后座上有一个大包,还有一个枪套,警察最关心的必然是这个问题——那个巨大的双肩包是谁的?里面有什么?
然后周立波拒绝搜查,警察就会把他放走?
听说现在流行十问,我也来问问周立波先生
第1问:枪支不是你的,也不可能是你的因为你没有持枪证。那我问你毒品跟吸毒工具是不是你的?
第2问:保释出来的时候你说枪毒品不是你的,在唐爽没出来的时候你们律师就发布消息说还有另外当事人,目的是不是让唐爽做替罪羊?
第3问:枪毒事件本来已经过去了,你回来就把这件事翻起来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洗清“毒品”嫌疑?
第4问:你们夫妻到底有没有想让唐爽做假证而遭到唐爽拒绝?现在你们夫妻都矛头对着唐爽说他受了你们多少恩惠,但是你们为啥只字不提唐爽好多年无报酬为你们写稿,为你们作翻译呢?
第5问:你说的哪个“某某”到底是谁?为啥不敢说他真名?每天煞费苦心攻击“唐”攻击“某某”是否为了转移大家注意力?
想法太简单了,如果周立波拒绝警察搜车。警察会滞留周唐二人,申请搜查令进行搜查。这个时候整个执法程序变成合法。在大的律师也救不了周垃圾了。
美国警察应该辞职了,怎么就不申请搜查令呢。结果让一个垃圾,吸毒者,诈骗犯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