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老人被狗撕咬身亡,狗为何绕过另一人而只撕咬受害者?
狗也是有一定智商的,它也是看人下菜碟儿的 ,老人小孩儿好欺负,他就上去咬 ,一看是个成年人就躲得远远的 。前些日子不是云南猴子,专门欺负小孩儿 ,把孩子的颅骨都打出来了 ,动物们也要掂量一下,看能不能打的过 ,打不过就赶紧跑 。
还有一种原因,可能就是以前有仇吧 !狗子不但会感恩,他也记仇啊 ,如果以前欺负过他 ,有机会他也要报复的 ,总之,见了动物多远点儿没坏处 。
如何评价赣州一孩子被狗撕咬伤势严重?
赣州一孩子被狗撕咬伤势严重,家长们都来反对养狗吧。
养宠物狗会带来了长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抵制饲养宠物狗,呼吁出台法律禁止饲养宠物狗。
爱狗人士就是坏心肠没有一丁点善良的人。那些爱狗人士走极端,已到“走火入魔”的状态。难道人都应该被狗咬?狗奴思维只有一个就是我们家狗从来不咬人。所以不用牵狗绳,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法规,有攻击性的恶狗必须禁止饲养,违者从严处罚。
政府应该立下禁狗令。狗不仅污染环境,糟蹋公共卫生,还扰民,吓民,咬民,害民。饲养宠物狗是和现在倡导的建设文明,卫生城市是背道而驰的。
故而,为了文明卫生城市,为了每个公民生活的更安全,踏踏实实,舒适,为了节约粮食,恳请政府颁布杀狗令!
8岁女孩遭多条狗撕咬,你怎么看?
就直接打死流浪狗散养狗遛狗不栓绳子的狗吃狗肉,养狗爱狗无可厚非,放开狗绳子就打死。中国人不相信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中国文化里狗是满满的贬义。看家护院的狗和辛勤劳作的牛,最终都是吃肉。
女大学生遭成群流浪狗围攻撕咬,校园流浪狗如何治理?
先贴个公告出来,三天内所有爱狗人士,还有那个他狗爹保护协会,出来筹款把两个被他狗爹咬伤的女生医药费拿出来。五天之内签协议交保证金领养校园流浪狗,切不得弃养。五天之后如果校园还有流浪狗,一律格杀!
谢邀。宠物失去了主人、失去了管理就不再是宠物。流浪到街上甚至走进校园就成了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顽疾需要市政管理者与动物保护组织密切结合,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认养、绝育、扑杀等综合治理方式,控制这一问题的蔓延。
相对于其它场所,校园治理流浪狗问题要容易得多,毕竟校园是有边界的,也是治安管理最严格、措施最容易推行的地方。首先,要绝对禁止在校学生饲养宠物; 其次,学校保安在阻止社会流浪动物进入校园的同时,对巡逻中发现的流浪动物要及时进行处置。只要学校当局重视这个问题,很容易就能杜绝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图片来身于网络)
长沙10岁男孩遭宠物狗撕咬,头部多处受伤, 你怎么看?
关于宠物狗咬小孩,要看具体原因是什么。有些狗狗是没有教育好,狗主人散养惯了,狗不教,主之过。还有可能是小孩的原因,有些小孩子喜欢抓狗毛,用石头或棍子打狗,把狗狗惹毛了。这种小孩子也是大人没有教育好。所以我们每个成年人作为小孩或小动物的监护人,一定要尽到监护的责任。
8岁男孩遭两只大狗撕咬半小时,全身40多处伤口,如何实现禁狗令?
凡事都有原因,为啥狗能去咬人?
先不论饿了还是疯了,但这狗主人肯定是抛弃它了,要么就是不带项圈让猛犬自己玩耍。
养的时候跟个宝一样,腻了立马就当垃圾一样扔掉,中国对宠物这一块几乎没有管控,导致大量的流浪宠物散落街头。
我也忘了是日本还是台湾,有一个流浪猫被虐死了,警察真的就认真查案把猫主人连同犯罪者一块抓了,并且不单单是罚款,甚至判刑了半年到八个月左右。
狗是畜牲,养狗的人是什么?警察把狗带走?什么意思?难道让狗承担法律责任不成?笑话!
问题中,这个狗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伤人,应当这样理解:明知道大型犬会伤人,而放任疏于管理,有其明显的伤害的主观故意,应到以“以狗为凶器,定性主人故意伤害罪论处”不为过……
很明显,狗已经成为主人用来伤害他人的凶器,并且也同时成为躲避法律追究的最好掩饰。
也就是说“张扣扣不需要去报杀母之仇”,只要养几只大型犬,通过训练,让狗去咬死对方多好,又报了仇,又不用被判死……
饲养大型犬,应当作出法律规定:凡是出现伤人事件,可以作出法医鉴定,按伤情等级,让狗的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判刑判刑,该赔偿赔偿,绝不姑息,以绝再次发生恶犬伤人悲剧……
犬之恶?人之恶?社会之恶?皆为国之殇……
如何规范养狗,容许养什么类型的狗,什么地方禁止养狗,养狗产生民事责任如何处理,狗主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来支撑的。应该明确写入民法和刑法,否则狗伤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连连不断,争来吵去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希望我们的法律工作者、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界的同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大声疾呼,把依法养狗、管狗的事情提上议事日程!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已经进化成高级动物的人类并且还有法律约束着那为什么还有些人经常做一些违法的事呢?而且还有些人因为自己受到了某种委屈或不满就跑到大街上公共场合去伤人杀人甚至去伤及无辜来发泄自已的情绪与不满呢?狗猫等动物毕竟是比人类低等的动物它们有时候无缘无故的被人类抛弃甚至伤害虐待等它们受了委屈伤害又不能像人一样找人诉说诉苦难道还不兴它们反抗吗?就因为它们是不懂事不会说话比人类低等的动物就得替人类背一切黑锅承担所有的错把一切责任都怨到强加到它们身上吗?
毫无疑问,这两只狗必须弄死,更重要的是狗主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难以想象,被撕咬半小时,是何种的煎熬?对于一个成人来说都是地狱般的感受,何况是一个孩子?这绝不仅仅只是身体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心理创伤。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狗咬人事件,这狗不是第一次咬人了,所以绝对不是什么调解经济赔偿就能解决的问题。
想想孩子那绝望的惨叫声,想想孩子父母那心痛的泪水。
不严厉地惩罚狗主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
我不养狗,但我也不讨厌狗,我讨厌的是那些无德的狗主人。
遛狗不栓绳,这既不是道德的问题,也不是智商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
显然靠他们自律是不可能的,也唯有法才能震慑那些无良狗主人。希望有关部门确实落实《养犬管理规定》,否则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首先这是一件痛心的事,一个8岁的孩子,上学的路上,居然遭到两只大型狗的撕咬,在这个安全文明的社会里,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可惜偏偏让一个孩子遇到了。
其次,养狗的主人要遭到严重的谴责,你养狗可以,但你不能随意在马路上遛狗吧?何况你连个狗链子都不用,就这么散放着,两个70斤重的大狗,轻易地就能将人扑倒,何况它们咬的是孩子。
狗作为人类的朋友,如果说反对养狗,那么未免有些太不人性话了,何况狗本身是无罪过的,它毕竟是畜生,它能懂什么?咬人是它的本性,错就错在养狗的人,你不仅害了孩子,也害了你的狗。
这两只狗死定了,犯了这么大的错,它们还想活命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一个8岁的孩子身上咬了40多处伤口,想想都痛心,一个孩子,身上还有好地方吗?
面对这种事情,真的很无奈,无辜的孩子,甚至是无辜的狗,都是受害者,那么罪魁祸首是谁呢?是谁导演了这起悲剧?悲剧因谁而起?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谁?他受到制裁了吗?
在这里:我们也只能默默地祈祷吧,祈祷上苍有怜悯之心,保佑孩子平安无事!
所谓的爱狗人士呢,怎么不说话了,事实打脸了吧。养狗可以,管好自己的狗就行。
前段时间,我们县城出现了疯狗咬人事件,最后够被派出所击毙。
养狗可以,应该管好自己家的,别让咬到人了,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建议喂养,人流量大的地方不能牵出来。疫苗一定要给狗打上,如果出现咬人事件,后果是很严重的。
对于流浪狗,喂狗,没有人管的狗,通通做出处理,这种狗对于人有很大的危害,谁知道有没有携带病毒。
爱狗人士以后不要再拿狗怎么怎么说事,如果想说事,被狗咬的,没有人出面的事情,你们给赔偿吗?给医药费吗?给误工费吗?给精神损失费吗?不给以后就闭上你们的嘴
女生校内被群狗撕咬,你觉得大学校园该不该有小动物?
首先我回答下大学校园该不该有小动物,对于大学生,大部分都是外地的,都是住校生,有很多学生是非常喜欢小动物的。小动物不仅可爱,而且可以吸引异性朋友的关注,那么,学生该不该养小动物呢。如果保证毕业之后小动物能跟随学生,我觉得可以,如果毕业之后小动物没有归宿,被丢弃,就导致校园里有很多流浪的小动物。所以大学里该不该有小动物取决于大学生能否给自己饲养的小动物一个好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