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一男子磕伤被送医,发酒疯打砸急诊室,你怎么看?
山西吕梁一男子磕伤被送医,发酒疯打砸急症室,你怎么看?
怎么看?坐着看呗!这位吕梁男子就是厉害,发起疯来自己都打!
具体怎么回事呢?
这位男子跟朋友在外面喝酒,酒喝大了,迷迷糊糊的把自己的头给磕伤了。朋友就把他带到了医院进行包扎治疗。
驾车来到医院之后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还是看医生不爽,就开始发酒疯,大闹急诊室,朋友拉都拉不住,最后警察及时赶到,这件事被曝光到网上。
不管什么原因大闹急诊室是不对的,一般晚上在急诊室看病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其中不乏急性病患者。这种行为不但影响了自己还有可能害了别人。说小了是发酒疯,说大了就是有预谋的。。。
酒疯不好的人,真的是很让人讨厌。吕梁的这名男子和几个朋友聚餐,然后就给喝多了酒,不知怎么就将自己给磕伤了,朋友见此状况将其带到了医院。男子发酒疯,将医院急症室的玻璃都给打碎了,真的是发起酒疯连自己都不认识了。
喝酒,是中国人的社交方式,只要几个好朋友或者商务场合,酒水是肯定少不了的。有的人的酒风很好,喝多了自己就安静的去睡觉,但是有些人喝酒之后酒风非常大差,大吵大闹是小事,出现打砸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真的是很让人讨厌。作为一起喝酒的朋友,应该劝诫对方少喝酒,现在如果一起喝酒出现不良状况,作陪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朋友之间,没必要用喝酒的多少来衡量。
每个人喝多之后的反应可能有很多的差别,这位老兄的行为真的不敢恭维。男人喝多之后,可能更喜欢吹牛逼,觉得世界都是自己的,嗓门非常高;女人喝多了,常见的是开始哭,哭到怀疑人生,真的是每一个人的表现都会非常的区别于日常。你喝多了会怎么样?你见过哪些喝酒之后奇葩的行为?
这样的“医闹”屡禁不止,究其根本是对他人的蔑视,和自己的过度放纵。对笔者以前在急诊室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一个看上去比较“混”的人,带着女朋友来急诊室包扎,他的情况并不是很紧急。急诊室当时有很多人等着医生处理。他要求要被立刻接待。急诊医生让他排队,他一看他前面有个民工一样的人,立马火冒三丈。号叫着“你居然先看外地人!”然后就动手打医生,医生被追着打,虽然有很多人阻拦,但是仍然眼镜被打丢了,脸上也被划出一道血痕。急诊室里乱成一片,本该得到及时救治的别的患者也被晾在一边。后来,那人想走,被赶来的保安拦住,最后110来了。可笑的是,没多久打人者所谓的“家长”来了,跟医生说你看我跟你说声对不起,看在我面上,这件事就算了。不过,打人者还是被带往派出所了。后续我没有看到,不知道最终怎么处理的。
一方面,闹事打人者醉酒就是对自身的一种放纵,爱发酒疯的人很多情况下是知道自己酒品不大好的。但是,他们为了寻求某些刺激。放纵这种不良后果的产生。另一方面,他们轻蔑他人的人身权益,觉得自己应该被对方高度重视,有时更是“柿子挑软的来捏”,看上去软的也可以捏捏看!
遇到这样的人和事,道德上绝对要谴责!无论发酒疯和打人都是不对的。相信几岁的孩子都懂得的道理,更何况在医务室,行为的后果可能危及到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法律上,按照行为的危害程度,应当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社会秩序要和谐,绝对不能在医患之间划一道互相排斥的伤痕,无论这伤痕有多深。当然不止在这一方面。在其他场合下,约束自我,尊重他人也是尤为重要的。
武汉2名外籍黑人耍酒疯袭击路人,被民警制服带走,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外国人在中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它法律,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处理即可。那么,在武汉发生的两名外籍黑人醉酒耍洒疯袭击路人,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察治服带走也就很正常了。
△借酒疯闹事的外国人被警察治服。
1840年以来的100年间,中国遭受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侵略、蹂躏,民贫国弱,尊严尽失,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他们无法无天,无恶不作,中国政府却对他们没有权力惩戒,中国人民遭受他们的欺负后却无处伸冤。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949年新中国诞生了,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外国人在中国横行霸道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特别是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人民从站起来走向富起来、强起来,中国的国际威望日益提高,中国人不但在国内而且在国外也扬眉吐气了。
△都是辛丑年,旧中国和新中国在外国人面前的表现却不同。
当然,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应该遵守和尊重所在国的法律甚至风俗习惯,绝不能有“治外法权”的思想和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法律对中国人和在中国的外国人,是一视同仁的。凡触犯法律的,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